盐城盐都供电:“四入四不”反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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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1

       为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维护良好的供用电秩序,盐城盐都供电服务中心聚焦反窃查违工作,深入开展乡村、入街、入企业入农户的宣传活动,做到“宣传不停、力度不减、查处不放、措施不松”,营造合法合规用电良好的氛围形成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也为提质增效等工作增添了助力。

我们知道,窃电行为包括: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绕越或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计量鉴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的;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后用电的;私自挂接公用线路用电的;使用非法充值卡用电的;擅自增大计量变比用电的等都属于窃电违法行为等等。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入冬季,正值农村取暖用电的高峰期,也是窃电与违章用电的多发期。盐城盐都供电服务中心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反窃电宣传,利用动画、短片、发放海报等形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地推等多种渠道,全面铺展反窃电宣传活动,强化“电是商品,窃电属于偷窃行为”的社会意识。同时,盐城盐都供电服务中心宣传人员化身“移动小课堂”,耐心细致地为百姓讲解窃电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不仅让广大用电客户加深了对《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窃电与违约用电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树立“严厉打击窃电行为,共同依法维护用电市场秩序”责任感。

由此,我们要认真学习盐城盐都供电服务中心反窃查违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坚持“四入四不”,通过大力度的反窃电宣传活动携手重拳打击窃电行为,这样才能积极引导广大用户树立依法用电窃电违法的法律意识,才能有效减少窃电、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等现象的发生,进而营造合法合规的用电氛围和良好的供用电环境。通讯员:吴文15061614949 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189号盐城供电公司党建部融媒体中心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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